研究生委员会

研究生会负责制定, 回顾, 传播, 并监督乐虎电子研究生教育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研究生委员会将由以下人员组成:

  • 研究生及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当然委员
  • 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及候补) 
  • 每个学院(5人)由其教员任命或选举的两名成员
  • 研究生及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委任的研究生及跨学科研究学院代表一名
  • 三名由研究生及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委任的教师代表
  • 由研究生会指定或选举的研究生一人
  • 由研究生与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指定或选举的一名研究生

 

2024-25研究生委员会成员
成员 大学 任期结束
马克Nawrot 研究生和跨学科研究学院 当然的
内特·伍德,教育学院
研究生委员会主席
艺术与科学 2025年5月
乔尔·卡顿,动物科学
大学代表 
农业、粮食系统 & 自然资源 2026年5月
柴琳琳,管理与市场营销
大学代表
业务 2026年5月

吉姆·迪尔,人类发展和家庭科学

大学代表

健康与人文科学 2027年5月

Ranjit Godavarthy,运输,物流 & 金融

大学代表

业务 2027年5月
Svetlana Kilina,化学与生物化学
大学代表
艺术与科学 2026年5月
玛丽·拉尔森,公共卫生
大学代表
健康与人文科学 2027年5月
刘璐,计算机科学
大学代表
工程 2026年5月
Charlette Moe,来自charley音乐学院
当选
艺术与科学 2027年5月
Juan Osorno,植物科学
研究生院院长任命 
农业、粮食系统 & 自然资源 2026年5月
Yildrim (Bora) Suzen,机械工程
大学代表
工程 2027年5月
颜长辉,基因组学,表型组学, & 生物信息学
研究生院院长任命 
研究生及跨学科研究 2026年5月
TBD
大学代表 
农业、粮食系统 & 自然资源  
TBD
大学代表 
艺术与科学  
TBD
研究生院院长任命 
   
研究生会员
Abdul-Lateef Popoola
研究生学生会代表
  2025年5月
Kazi Sarjana Safain
研究生院院长任命
  2025年5月
 

 

研究生会附例

第一条:名称

该常设委员会的名称应为乐虎电子研究生委员会.

第二条:目的

第一节

研究生会负责制定, 回顾, 传播, 并监督乐虎电子研究生教育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a)研究生入学要求和政策;

(b)毕业完成要求;

(c)研究生课程标准;

(d)研究生指导和辅导标准;

(e)研究生院的标准和状况

(f)研究生申诉.

为此目的, 委员会批准所有乐虎电子新研究生课程的建议或对现有课程的修改. 理事会批准研究生院系地位的更新,并且必须批准非研究生院系教授研究生课程的请求.

 

第二节

研究生会政策, 包括在研究生目录和其他大学文件中公布的所有政策和程序信息, 须经学院院长审核及批准, 研究生和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 教务长, 和总统. 它们也可能受到研究生院全体成员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条:会员资格

第一节

研究生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和候补)组成。, 各学院研究生院代表2人, 由院长任命的研究生与跨学科学院代表1名, 由院长任命的另外三名普通成员,以确保研究生项目的多样性, 研究生2名. 

研究生院院长和研究生院的指定代表将是当然的无表决权成员.

任何学术部门在研究生委员会中不得有超过一名代表.

 

第二节

每个学院将从其研究生院成员中指定或选举两名代表. 教师代表将是终身教职或即将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他们是研究生教职员工的正式成员,承担研究生教学和/或咨询职责. 

研究生和跨学科研究学院的代表将由院长任命,另外三名一般成员将由院长任命,以确保研究生项目的多样性. 

两个研究生成员中的一个, 一名委员由研究生会指定或选举产生. 研究生委员将由研究生与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指定一名. 

委员会主席将在下一学年学年结束时由研究生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有资格担任主席的个人必须曾在研究生委员会任职. 

理事会主席最多可连任两届,任期一年. 学院代表最多可连任两届,任期三年. 研究生代表任期为两年. 任期限制的例外情况可由研究生委员会多数成员和研究生与跨学科研究学院院长批准

第四条:业务行为

第一节

校董会在学年内至少每月举行一次会议. 特别会议可由主席或多数成员召集.

 

第二节

每次理事会会议的记录应提供给理事会成员, 学院院长, 研究生项目主任. 主席应确保会议记录及时张贴在研究生会网页上.

 

第三节

对于任何会议,有表决权的理事会成员的过半数即构成法定人数.

 

第四节

主席应制定议程. 委员会任何成员均可要求增加一个议程项目. 研究生委员会会议的议事顺序如下:

•批准上次会议的记录.
•公告.
•同意议程.
•委员会和其他报告.
•未竟事业.
•新业务.
•休会.

 

第五节

新修订的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现行版本中所载的规则,在适用且不与本附例或理事会可能通过的任何特别议事规则相抵触的情况下,应为理事会的议会权力.

 

第五条:委员会

校董会须以主席的形式或安排成立课程委员会, 附属学院委员会和政策委员会. 课程委员会将检讨研究生课程的更改,并向研究生委员会提出建议. 附属学院委员会将审查附属学院地位和研究生教学豁免的申请,并向研究生委员会提供建议. 政策委员会将检讨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和程序,并向研究生委员会提出建议. 课程委员会成员, 附属学院委员会及政策委员会由研究生会选举产生. 每个委员会将从其成员中选出一名主席.

此外,主席应根据需要组成或促使组成特别委员会. 每一特别委员会应有包括其组织在内的费用, 责任, 存在期限, 会议和报告方法.

研究生会的非成员可应研究生会主席的要求担任委员会的无表决权成员,以提供特定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章程的通过和修改

第一节

章程将由研究生院全体成员投票通过.

 

第二节

本附例可在任何一次理事会例会上以三分之二的票数予以修订, 但该修订属轻微修订,并已在上次例会上以书面提交给会员. 主要的修改, 由出席理事会任何定期会议的有表决权成员的简单多数决定, 必须得到研究生院全体成员的批准吗.